白山市通报五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近日,白山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野使用执法车辆接儿子问题。201784日上午,市纪委暗访发现,白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野在临江市执行公务时,用单位执法车辆到学校接其儿子一同返回白山市,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王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山市江源区石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刘玉运驾驶警务用车办私事问题。2017年以来,刘玉运多次驾驶石人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务用车到白山市区购物,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刘玉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抚松县林业局露水河林场司机贺维波驾驶公车送孩子上学问题。2017414日早,贺维波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送其孩子上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贺维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露水河林场副场长纪贵军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财政所原所长张迎力违规装饰公务用车问题。20137月以来,湾沟镇财政所多次违规对单位公务用车进行装饰,购买真皮座椅等装饰用品。时任湾沟镇财政所所长张迎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江市大湖街道司法所原所长谭先春公车私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2016424日,谭先春私自驾驶大湖街道司法所公务用车,载两人去其亲属家,途中将村民的两头小牛犊撞伤,被群众发现并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谭先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自觉抵制“车轮上的腐败”等不正之风。

  通报要求,“国庆”“中秋”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核销个人消费支出以及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格落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持续形成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白山市纪委)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