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完善内控机制 强化对执纪审查权的监督
  四平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合规、不完善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一是规范议事工作规则,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了市纪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常委会工作规则从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审批、组织原则等方面规范市纪委常委会权力运行,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遵守各项纪律情况的监督。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明确酝酿需要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研究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对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协调等议事范围,还特别明确书记专题会议坚持以沟通情况、酝酿协商为主,不得代替常委会作出决策。进一步健全这两项制度对规范决策、民主行使权力、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及决策的公开透明、提升工作质量等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是规范监督执纪流程,建立精细管理机制。出台《信访举报件办理的相关规定》和《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对信访举报件处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复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查的程序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包括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简洁易懂、便于操作,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详细的程序依据和业务支持,有较强的操作性。与《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同时下发的还有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明确了责任主体、梳理了责任清单、规定了责任范围,使纪律审查119项工作环环相扣,让工作环节链条化,实现精确、精准、精细运行。此外,实行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对处分决定执行中涉及的职级待遇、任职、奖惩等需要一并执行或影响的事项,实行一卡全面告知,防止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目的是清除工作中的漏洞、扫清盲区,确保监督权力“制度笼子”切实扎紧扎实。

  三是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了《四平市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都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重点监督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注意收集社会上的反映。并提出“八要八不准”的要求,紧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盯住人”“看住事”“管住权”。强化纪律约束,严防“灯下黑”。(四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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