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规范自办案件移送工作 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近日,农安县纪委召开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中共农安县纪委 农安县监察局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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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细则根据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培训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规范“违纪事实材料”方面,围绕六大纪律,从“一事一签”变“一类一签”;二是规范笔录、书证方面,增加首次谈话笔录,要求恰如其分地记录谈话对象陈述时的语言及态度;三是规范审理提前介入方面,明确提前介入条件、范围及程序;四是规范移送审理方面,确定了移送审理的时间,中止审理的条件等,并附参考模板。该细则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而且保证案件审查质量。 (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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