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提前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落地生根,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廉洁氛围,净月高新区纪工委于913日下发《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及监督执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通过召开会议、发送微(短)信、组织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要严明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和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违规参加宴会;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

  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节日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长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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