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民意为导向,积极谋划四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努力保证贫困群众的
“保命钱
”一分一厘不乱花、一丝一毫不私用。
细谋划,为巡察工作开展备足功课
深入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昌邑区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巡察组,聚焦七个方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问题线索共享会议,注重带题巡察,多渠道搜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及问题线索,为专项巡察提供问题指向和充足“弹药”。
促担当,把专项巡察政治责任压实到基层
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专项巡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区5个乡镇2017年以来重新识别“建档立卡”的103户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召开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区纪委书记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亲自督办重要线索。
沉下去,一竿子插到底
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作用,制发了“脱贫攻坚监督举报电话”联系卡,完善困难群众诉求平台。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立体化建设向基层延伸,5个乡镇纪委安装了信访举报电话,84个行政村实现了信访举报宣传板全覆盖,实现了群众举报“零门槛”,发现问题“零距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个重点范围、两个重点领域,采取“听取汇报、党员座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新认证精准扶贫户103户245人开展逐户核查,截至9月份,共取消19户51人。全区各级纪检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坚持“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专项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4个,立案1件,了结3件,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期,8人次。
抓整改,标本兼治防微杜渐
强化“边巡边改、边巡边交”工作机制,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层层厘清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建账”列出问题清单13项,“交账”明确整改要求13项,“销账督促问题整改13个”,“查账”核实有问题线索4个。着力围绕专项巡察中发现的识别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巡察“回头看”,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将警示教育融入到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全过程,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及时教育提醒。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采取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读忏悔录等方式,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力和警示效果。组织协调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涉农资金管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等相关制度,补齐扶贫资金检查和监督的制度“短板”。(吉林市昌邑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