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突出“三个确保”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蛟河市以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以三个确保为重点,切实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

  确保巡察政治定位。突出巡察内容定位。制定《中共蛟河市委2017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以政治巡察为目标,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制定中共蛟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实现本届任期巡察全覆盖。坚持突出市委直接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巡察领导小组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营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监督氛围。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强化巡察组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思想意识,围绕政治巡察这个中心,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巡察向基层延伸,将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确保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三个重点。坚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开展、精准发力、定点突破。坚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调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财会账本等资料707份。健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主动与组织、人社、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努力构建起大协同、强联动、深融合的巡察工作新格局,做到带着问题去巡察。充分发动群众。巡察期间,通过发布公告、微信、网站、下发文件等方式,扩大巡察宣传渠道,深入发动群众监督。本轮巡察,进行个别谈话156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38人,干部群众118人。

  确保成果有效运用。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共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145个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做出反馈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过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办、电话跟踪、约谈等方式,向不认真整改的单位传导压力,大大提高被巡察单位整改的主动性。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处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4个,市纪委按照问题线索四种处置方式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一对应,进行严肃查处。倒逼制度机制完善。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健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监督制度11项(如,针对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建立村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提醒机制)。进一步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扎实,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督促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巡察,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实压紧,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问责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一巡多用,全面提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意识。(蛟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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