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抓好“三个环节”全面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质量

  今年以来,德惠市巡察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狠抓“三个环节”,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

  狠抓“筹备”环节,明确巡察工作重点。在巡察工作启动前,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司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明确巡察发现问题方向路径。在巡察准备阶段,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前期谈话,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性质、职责、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等内容,列出被巡察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确定被巡察单位汇报事项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狠抓“查访”环节,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巡察组进驻后,重点在三个方面强化查访,发现问题。一是在查阅上下功夫。认真查阅被巡察单位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从蛛丝马迹中查找问题。二是在谈话上下功夫。坚持“三问三必谈”:典型问题重点问,普遍问题详细问,一般问题深入问;领导班子成员必谈,中层骨干必谈,服务对象代表必谈。三是在走访上下功夫。把进村入户走访、现场实地查看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今年年初以来,巡察组先后深入村里300余次,走访群众1300余人,在走访入户中搜集问题线索。

  狠抓“梳理”环节,归纳汇总问题反映。针对巡察中收集的问题线索,逐一过筛子,妥善处理好轻重缓急的关系、集中反映与个别意见的关系、涉法涉诉上访与违纪违法举报的关系,尤其盯紧“六大纪律”、“三个重点”,筛出潜在问题、有用问题和重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市纪委办理,使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德惠市纪委)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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