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仕宦家训名篇(上)

  基于“为治之要,教化为先” 的治国理念,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极为重视社会风俗教化。他不仅将累世同居、孝义传家的浙江浦江郑氏家族树立为家训教化的典型,在全社会加以表彰,而且还亲自编撰家训。由于朱元璋等的提倡,明代家训著作不仅在数量上超过以往,而且有影响的篇目也更多,本文主要介绍一下许相卿、庞尚鹏的家训。

  许相卿与《许云邨贻谋》

  许相卿(1479-1557),字伯台,号云邨。由于他为官刚直不阿,多次上书朝廷未被采纳,故称病辞官归乡。《许云邨贻谋》是他传示家人子弟的一部“家则”。这篇家训语言朴实浅显、明白易懂,内容主要包括对子弟的教育和对家政的管理,也涉及一些对处世之道的教诲。

  强学力行、报国安民的教化宗旨 许相卿非常重视对子弟进行选择职业的教育和为官道德的教育。明代重视科举的社会现实决定了许相卿将读书入仕作为子弟首选的职业,但他又不是一个迂腐的家长,他认为教子是要他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一定要他做官。如果子弟天性笨拙、资质鲁钝,那就不要再走科举之路而白费时光,应该尽早让他熟练明晓各种事务,因而凡是能够自食其力的职业都可以选择,农桑、商贾乃至于书画医卜均可。

  对于那些通过科举考试做了官的子弟,许相卿的要求更为严格。他要求子弟从幼年求学开始,就应将让君民都达到尧舜时代的贤明安乐作为自己的志向。入仕为官,“不论崇卑,一以廉恕忠勤、报国安民为职”。只要坚持这一点,就是被贬官、被流放,心里又有什么愧疚呢?而对于那些贪图钱财、冷待百姓、阿谀权贵的子弟,许相卿以为是辜负国家、辱没家门,若官位显赫,只能加重其罪过。对于这种子弟,他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召集全族人告于祠堂,削去族谱,族人不与之同列。许相卿的这种为官之道的教育,是与他本人做人做官的准则相符的。

  重义轻利、赈贫恤孤的人道训诲 《许云邨贻谋》要求家人宽以待人,“宁人欺,毋欺人,宁人负,毋负人”,并对家人进行重义轻利、周济贫穷孤寡的教诲,并且制定了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一是省粮以济人。对于节省下来的粮食,许相卿建议家人可将其用于“周邻族,赈贫贤,恤孤嫠,给佃人,修桥梁诸义事”。二是囤粮以待歉年帮助乡邻。他要求家人如果“邻里岁时馈燕,急难贷恤,必洽欢尽诚”,为了更好地帮助乡邻,许相卿规定秋季粮食丰收价格较低时,量力购买一些粮食作为储备,等到粮食歉收时,就可以用存粮贷给“乡邻之饥乏者”。三是不收高息。对亲旧借贷,许相卿规定“须只量力捐助,以尽吾心,勿出本图利”,对其他人也不得收取高额利息。

  与宋明时期的有些家训一样,为了使“家则”得到更好的实行,《许云邨贻谋》还规定了“读则”制度。每年岁暮祭祖后全族会餐,家长令少者朗读家则,“守身持家有不如则者,众相规警”,通过众人的批评劝告来帮助违反家则的家人子弟,对家庭所有成员都是一种教育,这种方法值得肯定。不过这种聚会读则一年仅有一次,缺乏常态化,其效果恐怕大打折扣。

  庞尚鹏与《庞氏家训》

  庞尚鹏(1524-1581),字少南,历任江西乐平知县、浙江巡按、右佥都御史、福建巡抚等职。庞尚鹏曾推行新法,减轻百姓徭役负担,他性情耿直,曾因为权贵所恶而被削职为民。《庞氏家训》是他撰写的家训名篇,成书于隆庆五年(1571),当时正值庞尚鹏第一次被罢官乡居之时,家训中多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训诲家人子弟。

  教化理念的拓展 庞尚鹏的家训正文共67则,明确分为“务本业”“考岁用”“遵礼度”“禁奢靡”“严约束”“崇厚德”“慎典守”“端好尚”八个部分,清晰有序,以下仅对“禁奢靡”“严约束”“端好尚”三个部分作简要分析。

  “禁奢靡”部分共有5则。庞尚鹏做过大官,庞家也是殷实之家,但《庞氏家训》中对家人生活上的要求却是非常严格的,有些甚至显得苛刻。比如,在饮食衣服方面,庞尚鹏规定“子孙各要布衣蔬食,惟祭祀宾客之会,方许饮酒食肉,暂穿新衣”。亲戚之间的交往“以俭约为贵”“每年馈问,多不过两次;每次用银,多不过一钱”。接待经常往来的亲友,“即一鱼一菜亦可相留”。更有甚者,家训规定亲友往来的请帖、礼帖、拜帖等,为省费用,一律“不用封筒(封装简帖的竹筒,类似今天的信封)”。

  “严约束”部分共有16则,这是家训中条款最多的一部分,足见作者对约束家人行为的重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分循理,不许沾染上赌博、斗殴、好讼等不良习惯,不许从事私贩盐铁等违法行为,不许从事“修斋、诵经、供佛、饭僧”等诞妄之事。二是田地财物,取之有道,庞尚鹏以“钱”字的形象对家人进行正确义利观的教育:“古人造‘钱’字,一金二戈,盖言利少而害多,旁有劫夺之祸。”三是要求家人言语谨慎,谦虚做人,不得以富贵、学问骄人。此外,他还倡导建立“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的“家庭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家人行为进行约束。

  “端好尚”部分共有5则。与其他许多家训作者一样,庞尚鹏非常注意子弟的立身守戒的教育。他叮嘱子弟不要玩物丧志,要择士农工商之一为职,要谨慎交友。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庞尚鹏不同于其他家训作者一味劝忍的处世准则,认为忍让与否,要看是否合乎道义,即“以义为尚”,他认为“处身固以谦退为贵”,但“事当勇往而畏缩深藏”者岂能称之为大丈夫呢。

  教化路径的创新 从已有文献记录来看,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的发展史上,较早通过聚会方式教育家人子弟的要数宋代的陆九韶。据《宋史·陆九韶传》记载:“九韶以训戒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焉。”但是,陆九韶采用的这种方式仅仅是对有过错子弟的惩罚。此后的《郑氏规范》《许云邨贻谋》也有类似规定,但都只有“惩”而没有“劝”的内容。

  庞尚鹏不然,他在家训中创设了一种新颖的家族聚谈制度,本文故且以“家庭民主生活会制度”名之。《庞氏家训》第50则对这种“家庭民主生活会”的举行时间、内容等作了如下规定:

  每月初十、二十五二日,凡本房尊长卑幼,俱于日入时为会,各述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勤惰之当劝勉,或义所当为,或事所当己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点检,此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之意。其会轮流主之。先派定日期,某系某日,如遇有事,请以次日代之。主会者只用点茶,不得置酒。若本日有祭祀宾客之会及有他冗,或遇大寒暑、大风雨,则暂免。其无事不赴会,此即自暴自弃之人。会所不拘,惟便于聚谈为贵。会必薄暮,谓其时多暇也,且不可夜深,久坐恐有不虞。

  从这段规定来看,这种“家庭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不再是单纯对违反家训者的事后批评和惩罚,而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抑恶扬善。每个人都叙述自己半月来的见闻经历,反省自己所作所为,同时从别人的经验教训中吸取对自己有益的部分。另外,家训对聚会时间、地点的安排是十分灵活的,只求效果,不拘形式。无疑,这种形式对每个家庭成员的进德修业、立身处世都能起到有效的帮助作用。

  《庞氏家训》对传统家训发展的贡献 《庞氏家训》对传统家训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家训价值的重要意义和订立原则认识的深化。针对有些人认为订立家训没有必要的观点,庞尚鹏在家训序言中阐述了为家人子弟撰写家训的重要性。他说:

  予作家训成,或谓予曰:“有治人,无治法,子孙贤,恶用是哉?如其不肖,虽耳提面命,且奈何?”予应之曰:“家有贤子孙,因吾言而益思树立,何嫌于费辞?如其不贤,即吾成法具存,父兄因而督责之,使勉就绳束,犹可冀其改图也,若前无辙迹,使索涂冥行,其不至于法守荡然,几希矣。”

  无论子孙贤与不肖,订立家训都是必要的。庞尚鹏进一步指出,订立家训正是“为后世计”。他说:“古称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我祖宗既身任其难,为后世计,咨尔子孙,毋蹈其易,为先人羞。”

  在订立家训的技术层面,庞尚鹏明确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可行性原则。订立家训的目的无非是“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因而所提出的要求必须是保证家庭生活正常进行,而且经过努力就能够达到的,用庞尚鹏的话说就是“今就其日用必不可废者,授以绳尺,非有甚高难行之事”。

  其次是通俗性原则。庞尚鹏在家训序言中指出,他作家训“正欲其浅而易知,简而易能,故语多朴直,使愚夫赤子,皆晓然无疑”。只有通俗易懂,才能按照家训要求去做。这也正是儒家思想通过家训载体实现世俗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个原则或许是许多家训作者实际采用的,但庞尚鹏却明确提出来了,这对推动世俗家训教化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第二,对教化路径的创新。

  庞尚鹏创立的家族聚谈制度,是对传统家训教化的另一贡献。四百多年前采取的这种教化形式,即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一种值得采纳的行之有效的家庭德育途径,因而在中国传统家训教化史上是值得大书一笔的!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传统家训文献资料整理与优秀家风研究”(14ZDB007)首席专家,江苏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贵阳孔学堂签约专家。(陈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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