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喜宴 纪律不容情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基层反映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村干部借机敛财,让许多干部群众苦不堪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图们市纪委持续加大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行为的查处力度,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怀侥幸,顶风作案。

  2015年5月3日,时任图们市长安镇长上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宝峰在图们市阿里郎酒家为女儿举办结婚宴请,共计18桌。其中,宴请村民3桌,收受村民礼金共计6000元。2015年9月17日,经市纪委第十二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宝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6000元全部退还给村民。

  2015年4月29日,时任图们市长安镇兴家村村委会主任荆仕朋在长安镇大利酒家摆宴席,为三女儿操办婚礼,并邀请了部分兴家村村民,参加村民共3桌,收受村民礼金2000元。2016年5月18日,经市纪委第六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荆仕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收受的2000元礼金,建议退还村民。

  以上两起案例,均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树立文明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2017年,图们市根据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有关事宜作出进一步规范。在执行报备制度、强化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严禁借过生日、工作变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名义操办酒席宴请亲友以外的人员并借机敛财。严禁借父母花甲,子女满月、百天、周岁、升学、参军、出国等名义操办酒席宴请亲友以外的人员并借机敛财。严禁利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个人事宜。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便利条件、财物、车辆、场所操办个人事宜。严禁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亲友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严禁参与亲友之外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应当严格控制在亲友范围内。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以任何形式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放邀请,严禁接受上述单位、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庆事宜。

  【评论】

  长期以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基层反映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村干部借机敛财,鼓了自己口袋的同时却“累”了百姓,“污”了风气,让许多干部群众苦不堪言。尊重传统民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本也无可厚非,但身为党员干部,还应该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如实报备、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违规行为。既然向组织作了承诺,就一定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如果像刘宝峰、荆仕朋这样阳奉阴违、明知故犯,对纪律规矩毫无敬畏戒惧之心,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上述两个案例也说明,整治“四风”问题,必须狠下功夫、花大气力。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抓常抓细抓实,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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